关于搬家时办理住址登记的说明 (致各位外国籍居民)
最終更新日 20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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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本市・迁入本市・本市内迁居・家庭构成有所变更时、请办理登记。(针对外国籍居民的说明)
- 登记窗口:窗口服务课
- 受理时间:8:30 ~17:15(周六・周日、节假日、年末年始除外)
需要带来的资料・证件 | 注意点 | |
迁出本市 |
・办理人 (到行政窗口的人)的身份证明 (符合以下项目的人) ・丹南卡 |
・请在搬家前办理迁出手续(転出届)。 ・我们将当场交付“転出証明書”(免费)。请持此证明书到迁入方的市区町村办理迁入手续 。 ・户主个人从户口中迁出时,请从余下的家庭成员中决定新的户主 。 (注) 使用住民基本台帐卡进行迁出时、 |
迁入本市 |
・办理人(到行政窗口的人)的身份证明 ・迁出证明书(転出証明書) ・ 迁入本市的所有人的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外国人登录证 ・ 政府机关发行的可以证明与户主之间的亲属关系或血缘关系的文书,及相应的日文翻译 |
・请从搬家日起算,14天以内办理迁入手续(転入届) 。 ・ 关于新的住址,我们将记载在您的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或外国人登录证的背面 。 ・没有迁出证明书(転出証明書),就无法办理迁入手续 。 (注) 使用住民基本台帐卡进行迁入时、 |
本市内的搬家 |
・办理人(到行政窗口的人)的身份证明 ・变更住址的所有人的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外国人登录证 ・政府机关发行的可以证明与户主之间的亲属关系或血缘关系的文书,及相应的日文翻译 符合以下项目的人) ・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或后期高龄者医疗被保险证 |
・请从搬家日起算,14天以内办理住址变更手续(転居届)。 ・即使是同一公寓,只是房间改变的情况,也需要办理住址变更登记 。 ・关于新的住址,我们将记载在您的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或外国人登录证的背面 ・户主个人从户口中迁出时,请从余下的家庭成员中决定新的户主 。 (注) 迁居的家庭成员中如有持有带照片的住民基本台帐卡的成员、在办理迁居登记时请携带住民基本台帐卡。 |
户主变更、 户口的分离和合并 (户主发生变更时、家庭构成发生变化时) |
・办理人(到行政窗口的人)的身份证明 ・政府机关发行的可以证明与户主之间的亲属关系或血缘关系的正式文书及相应的日文翻译(例:本国的户口本・出生证明・婚姻证明等) |
・自申请日起生效 |
(注)即使办理了再入国许可后, 迁出国外时,原则上也需要办理迁出手续。